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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捐献遗体(器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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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2006年9月25日,苏州市政府颁布了《苏州市遗体(器官)捐献暂行办法》,自此,遗体(器官)捐献工作在昆山正式拉开序幕。并在2008年成立了遗体(器官)捐献志愿者委员会。

一. 捐献遗体(器官)捐意义
       遗体(器官)捐献是一些有识之士,志愿将自己遗体无偿捐给医学教育,科研事业,为人类做出最后贡献的高尚行为,对弘扬奉献精神,促进文明进步,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。
       (一) 遗体(器官)捐献有利于探索生命奥秘,推进医学教育和科研,是造福人类的善举。
       (二) 遗体(器官)捐献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,保护环境,移风易俗,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。
       (三) 遗体(器官)捐献有利于推进组织和器官移植,是使自己的生命可以在他人身上得以延续的基础。
       (四) 遗体(器官)捐献有利于节省丧葬开支,减轻家庭经济负担,是利国、利民也利己的好事。

二. 遗体(器官)捐献的手续
       捐献的咨询登记工作,是由昆山市红十字会专职人员负责,不论有无当地户口均可报名。
       (一) 确定执行人
       捐献志愿者必须有执行人才能办理正式登记手续。执行人一般由直系亲属担任,无直系亲属的,亲戚、朋友、单位领导均可担当执行人。
       (二) 填写登记表
       《捐献遗体(器官)志愿者登记表》一式二份,一份交市红十字会存档,一份自己保存,捐献者和执行人都要亲笔签名。
       (三) 颁发纪念证
       完成登记手续后,红十字会给捐遗志愿者颁发《志愿捐献遗体(器官)纪念证》和捐献卡。
       (四) 通知医学院校
       捐遗志愿者百年后,执行人通知遗体(器官)捐献接受站(苏州大学医学部)陈教授(67166196 13063811696)或昆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(电话:57366381)由他们通知殡仪馆派车,将遗体运送至苏大医学部。冬天遗体可在家搁置1-2天,夏天需马上送,否则遗体需冷藏。

三. 捐献遗体(器官)的悼念
       (一) 追悼会
       原单位开追悼会的,按常规办理完丧事后,将遗体从殡仪馆送往苏大医学部。
       (二) 集体悼念活动
       从2007年起,昆山市红十字会每年举办一次集体悼念活动。市红十字会的领导和医学院的老师学生代表将一起参加悼念活动。成功捐献遗体(器官)的家属也可以前往参加。
       (三) 网络悼念
       昆山市红十字会网站开设网上悼念专页,亲人们可以及时将遗像和生平简历交到市红十字会,待电脑制作完成后,登陆昆山市红十字会网站(http://www.kshsz.com.cn)就可以在网上向亲戚朋友献花、献歌、点烛、上香、敬酒等。
       (四)捐遗纪念园
       为鼓励遗体(器官)捐献行为,树立尊重捐献人的社会风尚,已在上方山建造苏州市红十字会遗体(角膜)捐献纪念园,将已经实现捐献的志愿者姓名,镌刻其中。
       苏州市遗体(器官)捐献申请登记表下载:苏州市遗体(器官)捐献申请登记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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